政治總覽
【許淑惠╱台中報導】國民黨立委江連福去年參選立委,為綁樁、固票,打算交付五萬元給台中縣太平市民代表陳連吉,被指涉嫌賄選,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江以賄選方式當選,昨判江當選無效。
「一定會再上訴」
因全案仍可上訴,目前尚未影響江連福立委資格,江昨說:「一定會再上訴,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表示意見。」當時和江競選的民進黨候選人簡肇棟,昨則誇讚:「民事庭法官真的有肩膀,勇於恢復事實真相,對於端正選風幫助很大。」
去年立委選舉,台中縣第三選區,江連福與簡肇棟各代表藍綠捉對廝殺,簡陣營公布錄影畫面,指江連福於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在陳連吉家中,以「這是給你到摳人(台語,幫忙找人)」為由,給陳五萬元遭拒,只好把現金放入自己的口袋。
台中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江連福涉嫌賄選,將他起訴,檢方和簡肇棟也分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江連福當選無效。刑事一、二審時,法官採信江連福證詞,認定這是為了舉辦座談會開銷與賄選無關,判處江賄選無罪,全案仍在上訴中。
但民事案件的審判長許秀芬、承審法官林宗成認為,陳連吉並非江的支持者,江給五萬元就是賄選行為,如認同江連福所辯是請求代辦座談會,無異大開賄選之門,將嚴重敗壞選舉風氣,因此判決江當選無效。
|
江連福因涉賄選,一審被判當選無效,他說一定會上訴。資料照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