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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公布防止賄選民調,對5百到1千元的買票錢,30%不接受;24%「不拿白不拿」,拿錢者當中一半拒投賄選者,配合投賄選者的不到1%。收賄選民中,男比女多。
小選區使賄選風氣惡化;2008總統大選,有5%認為賄選嚴重;覺得上屆立委和縣市長賄選嚴重的人有9%;認為上屆縣市議員賄選嚴重的比率是15%;而13%認為上屆鄉鎮市長賄選嚴重。
民調結果不符認知
其實,到鄉鎮去問問,台灣選民普遍認為選舉都會買票。在非都會區的地方選舉中,買票雖然不一定選上,但不買票一定很難選上。調查所顯示只有1%的受賄選民會配合賄選者,恐怕是錯估;如果只有1%支持賄選者,就不會有那麼多賄選人當選了;也不會有這麼多競選人拿錢買票了。
這是很好的民調,可惜做出的結果跟大家的認知不合。應該大規模在全國範圍內做,看看結果是什麼,尤其在非都會區,結果一定出人意表。只要賄選一天不消失,台灣的民主政治就一天都不健康,選出來的人也受不到尊敬和信任。
賄選罪大惡極,因為它破壞公平競爭的遊戲規則;花錢買票當選的人一定要從貪瀆中賺回買票錢,還要加上更多的利潤;它使民主蒙羞,使人民不尊敬公職人員,腐蝕民主政治基礎的正當性;最糟的是買票當選的人人品低賤,會做出傷害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的事。台灣政客為了自己的選舉對賄選不願刻意打擊,尤其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