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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馬英九總統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市立聯合醫院向他大姊馬以南任職的中化製藥公司採購藥品,遭法務部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對中化裁罰一億四千多萬元。藍委吳育昇痛批,法務部認定標準嚴苛,「實在太離譜」。綠委陳亭妃要求馬英九道歉,行政院長劉兆玄弟劉兆凱擔任東元電機董事長,也應以同樣標準利益迴避。
知所進退
依《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或他的關係人,不得與服務機關或受監督的機關從事交易行為,關係人界定為在二親等內,而馬以南屬二親等。馬以南昨手機整天無法接通,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表示,馬總統尊重法務部的決定。
業者將上訴聲請釋憲
另外,陳水扁政府後期的國防部副部長蔡明憲,他弟弟蔡明訓任職的亞洲航空也因承包國防部標案,被裁罰四十億餘元,創下該法罰款最高紀錄。兩案業者都無法接受明明是合法招標的交易卻要被罰,都表示要上訴行政法院,甚至聲請釋憲。
馬以南是在馬英九當選總統不久後,向中化製藥提出辭呈獲准。據了解,當時馬以「利益迴避」為由,要求馬以南辭去中化副總,第一夫人周美青及周的二哥周偉奇也都申請提前退休,當時周偉奇擔任的是聯華聯合液化石油氣公司董事長。
對法務部開罰,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副教授廖義銘表示,現行《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是否過嚴可以討論,但法律既然現實存在就應遵守,何況馬總統高舉清廉政治高標準,因此馬以南及劉兆玄弟弟擔任東元電機董事長承攬政府生意,都應以高標準被檢視。廖指出,政治人物親屬在所任職企業與政府互動時,確有必要「知所進退」,避免涉入利益迴避爭議。
學者:不能矯枉過正
空大公行系教授李允傑則認為,利益迴避當然有必要,但不能矯枉過正,馬以南任職中化製藥的研發部門,又不負責藥品採購,據此認定違反利益迴避原則,當然不太合理,利益迴避沒必要因政治因素過度渲染。
法務部官員昨表示,《利益衝突迴避法》是二○○○年「陽光法案」熱門期間,藍綠盲目比清廉所誕生的怪物!後來法務部找來的學者專家也認為應將條文中「監督」解釋成包含直接和間接監督,否則立委職務是監督行政院,所有立委家人完全不可與任何政府單位有任何交易。法務部表示,現行規定對違法樣態界定不盡理想,已在去年七月成立修法小組,預計今年六月前報請行政院修訂。未來預計放寬對交易行為的認定,與政府單位間的合法招標可不受罰。
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市立聯合醫院向他大姊馬以南(右圖)任職的中化製藥公司(左圖)採購藥品,被認定違法,對中化裁罰一億四千多萬元。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