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不起訴
特偵組昨偵結首長特別費案,有人中飽私囊被起訴,但也有人自掏腰包辦公務。特偵組清查發現,現任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任陸委會主委期間,特別費僅可支領九十九萬餘元,但實際支出卻高達一百零六萬餘元,錢不夠時,她還曾向父親蔡潔生「調頭寸」應急,支出大於收入,故獲不起訴。
用於兩岸機密
檢方還發現,蔡英文的特別費還曾用於兩岸機密任務,據陸委會代號「Jane」的高階人員證稱,多次依蔡的指示從事機密任務,所花費的十一萬五千元費也全由蔡的特別費支出。
此外,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因將特別費用於與妻子置裝,一度被檢方懷疑,但檢方查證後認為外交部性質特殊,黃用公費置裝並非與公務無關。經濟前部長陳瑞隆則僅有一張發票有問題,事後證實,是陳妻混置誤取。交通部前部長蔡堆部分,則是秘書買鞋「犒賞」自己。而財政部前部長何志欽把錢退回,四人均獲不起訴。不過蔡英文與蔡堆的幕僚及秘書等四人,則因蒐集發票報支,將另案偵辦。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昨說,蔡英文認為,須就特別費建立處理標準才能解決問題。陳瑞隆則說「很高興自己沒事」,其餘三人聯繫不上。記者蔣永佑
5名首長不起訴理由
.陸委會前主委、政院前副院長蔡英文:在陸委會從事兩岸機密任務,甚至向蔡父調錢補貼特別費,檢認定支出106萬餘元,只領99萬餘元
.前外交部長黃志芳:支用70萬餘元特別費,核銷黃與妻子的置裝費部分,因2人常代表國家出席國際場合,應屬因公支用
.前經濟部長陳瑞隆:支用47萬餘元特別費,陳妻誤拿部分發票報支,金額佔萬分之5
.前交通部長蔡堆:支用30萬餘元特別費,2筆買女鞋的消費,是蔡的秘書擅自購買
.前財政部長何志欽:支用7萬餘元特別費,無不法使用
資料來源:特偵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