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顏清標遭最高法院判刑3年半確定。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哲男,遭高等法院判刑9年。中華開發前董事長劉泰英,被高院判刑5年10個月,檢方決定不再上訴,劉泰英須入監服刑。這三件大案都有了結果,令人感慨萬千!
顏清標叱咤台灣中部多年,沒有人不怕他三分。陳哲男曾是陳水扁總統任內的心腹,參與機要,呼風喚雨。劉泰英人稱泰公,在李登輝總統任內權傾一時,左右逢源。三位響噹噹的大人物當年怎想到今天?當時逢迎奉承他們的人們如過江之鯽,也怎能想到今天?
從這裡看,我們的司法真的進步了。以前刑不上大夫,官做到一定等級,影響變大,於是尾大不掉,犯了法也政治解決,絕不判刑下獄,否則他們的老闆(通常是國家領導人)面子掛不住,會翻臉的。翻臉就有人倒楣。
司法應獨立懲貪
國民黨長期執政,把很多大號官崽養壞了習慣,以為犯了法可以走過場了事。沒想到現在有所謂政黨輪替執政,於是那個萬年大傘就遮不住啦。就算是同黨執政,也因物是人非,沒了老闆罩,照樣判刑。
我們為司法人員拍拍手。同時,也籲請司法界不要因政黨輪替才辦什麼案,或不辦什麼案。司法獨立是支千年不動的軸心,旁邊行政、立法的政客走馬燈地換,司法不動如山,管他城頭大王旗是誰的,最多8年。所以司法要堅持獨立,嚴懲貪官,管他是哪個黨、誰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