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語教學」概念的謬誤(張睿銓)
2008年06月18日蘋果日報
近日國語推行委員會舉辦之「用咱的母語寫咱的文學創作獎」比賽,參賽語言限為閩南語和客家語,筆者有若干建議。
對於先前民進黨政府單位進行「母語教學」、「推動母語」、「母語政策」、「母語演講比賽」、「母語創作比賽」之類有母語二字的這些標題,實質上執行時卻沒有包括北京話﹙或華語,或中文﹚,筆者以為相當不妥。
非特定語言可定義
筆者的一些年輕學生,祖父母當初是隨國民黨逃來台灣的,他們對標題內「母語」感到不解,因為對他們來說,他們的母語是北京話。換句話說,我們要推動「母語」,但不是你講的那種母語,因為你的母語不是我們所謂的母語;我們的母語課程裡不包含你的母語;你的母語不能參加比賽,因為不是用「我們的」母語寫成的。
設身處地來說,就像有些山區原住民學生為主的學校,他們因為師資不足,「母語」教學只能教原住民語,而學校內跟著學原住民語的少數以閩南語或客語或華語為母語的學生,因課程名稱是「母語教學」之故也跟著稱呼原住民語為「母語」,這不是啼笑皆非嗎?
以美國教育制度來看,對於類似的語言保存政策和教學,官方與民間單位會直稱該種語言名稱,如Spanish、Aztec、Black English等,而不會統稱作「母語」﹙mother tongue、first language、或native language﹚。因為「母語」二字無法單指某種或某些特定語言,它的定義是指一個人出生後自然學習並能使用的第一個語言(所以可能是任何一種語言)。新政府何不就直稱「閩南語與客語文學創作獎」、「客語政策」或「原住民語教學」等呢?它的訴求對象應不致因而忘記或不知道他們的母語為何。更何況閩南語政策、客語政策、原住民語政策三者之間要解決的困境是不一樣的,豈是能僅以「母語政策」一詞概括?
甚者,「母語教學」一詞和其實施方式,就語言教學的角度來看,根本是誤謬。母語是出生之後「自然」學會使用的第一個語言,豈需要在學校課堂上刻意教呢?當然,筆者了解台灣特殊的歷史背景(但不是只有台灣有這個母語斷層的問題,美國也有,甚至可能更嚴重),然而就學術定義來說,民進黨政府想推動教育的應該稱作heritage language教學(該名詞應尚無適當中文翻譯;heritage指的是如傳承之文化資產之意),而不應稱作「母語教學」。
照顧所有族群感受
筆者肯定過去八年民進黨政府推動這類語言與文化政策的苦心,然對其謹慎和專業程度則持保留態度。語言與文化的多元與包容,是台灣未來的新期待和雄厚資產;也希望新政府能真正如其所宣示,運用最高智慧,真正照顧到所有族群的生活與感受。
作者為政治大學英文系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