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案 余文今發監
2008年06月13日蘋果日報
【蔣永佑╱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秘書處前秘書余文,因為在總統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蒐集發票核報特別費,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定讞,今天上午將入監服刑。台北地檢署昨天強調,原則上余文須在上午十時報到,但檢方會寬限至下午五時,余若不到案,檢方將進行拘提。
沒到案將被拘提
今年四月二十四日,馬英九所涉及的特別費案三審判決,馬英九獲判無罪定讞,但余文仍被判刑定讞,成為全國首名須因特別費入獄服刑者。但余文曾經三度透過司法程序,希望不要入監服刑但都失敗。
據了解,余文曾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劉承武聲請暫緩入監,但劉承武並不同意;隨後,余又希望劉承武,代他向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但劉再度駁回;日前,余文又拿出二審受命法官周盈文投書到媒體的文章,向高檢署聲請再審,但至今仍無結果。
劉承武昨表示,不可能因為高檢署沒有回應,就遲遲等待下去,造成執法的空窗期,余文今天若不到案,檢方除會對他限制出境、限制住居及遷移戶籍外,也會立刻簽發拘票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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