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總覽
【劉永祥、王姵雯、張麗娜╱台北報導】兩岸重啟會談後,第六十三屆聯合國大會總務委員會,昨在中國及我國友邦索羅門代表一對一各自發言後,會議主席裁示未獲共識,台灣友邦連署的「需要審查中華民國(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有意義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活動的基本權利」提案,未納入聯大議程。對此結果,馬英九總統與外交部昨表示遺憾,外交部長歐鴻鍊說:「我們預期到大陸還是會反對。」
綠批歐鴻鍊外交逃兵
這是馬英九上任總統後,首次推動參與聯合國案,馬昨表示,政府不會放棄,將繼續努力。外交部則點出,中國駐聯大代表王光亞發言時說已注意到台灣人民希望參與國際活動的訴求,做法與往年不同。歐鴻鍊強調,這次政府提出溫和、務實的推案,「已達到某一部分的效果。」
不過,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質疑,外交部的邏輯很奇怪,既然形勢判斷不可能成功,為什麼要先退讓?還是事先情勢判斷錯誤,以為退讓後會有較好機會?「國家主權哪是可以這樣退讓的?」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也批,今年推案從「參加」變成「有意義參與」,入會主體變成聯合國專門機構,反而換來中國的矮化,是馬政府推動外交的一大失敗。綠委蔡同榮質疑,歐鴻鍊到底是「外交休兵」還是「外交逃兵」?要求歐應該下台。
瑞士認台具國家特徵
另一方面,台灣控告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簡稱ISO)侵害姓名權案,瑞士日內瓦邦初審法院裁定,由於台灣具國家所有特徵,政府對其領土具有主權並有效行使,具有訴訟權利,全案可進入實質審理。對此,外交部政務次長夏立言昨表示,現在我們做為一個主權國家的適格性已很確定,再來就看法院實質審理結果。
ISO於訂定的「ISO3166」國名和地區編碼表中,將台灣稱為「中國台灣省」,台灣於去年七月在日內瓦提起訴訟,要求正名為「中華民國(台灣)」,此案已於去年十一月和今年二月開庭,還遭ISO質疑台灣的訴訟資格。
近年台灣在聯合國提案
.1993-1996 設立「特別委員會」研究我國參與問題
.1997-1998 檢討聯大排除中華民國會籍的第2758號決議案內容
.1999-2001 聯大設立「工作小組」審查我國參與問題
.2002-2004 確認台灣人民在聯合國體系的代表權
.2005 確認台灣人民的代表權,並評估台海安全情勢
.2006 確認台灣人民的代表權,並採措施緩解東亞緊張局勢
.2007 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
.2008 有意義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
結果:上述提案皆未列入聯大議程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