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中心、政治中心╱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昨天二度以國務機要費案貪污被告身分,前往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應訊,時間長達四個小時。期間,扁數度身體側傾,隱隱顯露疼痛表情,聲稱上次到法院出庭被人踹一腳受傷,不能久坐應訊,但昨晚訊後被飭回,扁仍站著發表六分鐘「演說」,然後帶著燦爛笑容搭車離開特偵組。
面對司法
陳水扁說:「本案具有濃厚的政治性,不過,我一定會勇敢的面對,也願意擔負起台灣民主的歷史十字架。」話鋒一轉,馬上舉馬英九獲判無罪為例,反諷說:「馬總統擔任市長時,特別費支出五千一百萬,收入只有一千五百萬,但支出中至少有四千五百萬,來自兩次市長選舉的競選補助費,如果我兩次總統大選的三億四千萬元補助款,全部捐出來,也列為國務機要費因公支出,社會各界能接受嗎?」最後,扁強調絕無貪瀆犯意,也沒把不法所得放在口袋,希望司法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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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昨晚結束偵訊後,向大批媒體發表三點聲明強調清白。方萬民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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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應比照特別費
民進黨中央黨部財委會執行長張鴻銘昨說,扁確實把補助款的三分之一捐助給黨中央,三分之二則捐給地方黨部使用,「三億四千萬元全部都捐出去了。」
特偵組上月偵訊陳水扁後,馬總統註銷扁核定的六件機密外交資料,所以昨天再以被告身分傳訊扁說明。扁辯稱,國務機要費是總統的特別費,檢方偵辦標準也應比照一般首長特別費案,也就是領據核銷部分不必調查,發票單據核銷部分則引用大水庫理論,只要任內實際支出大於收入,就不構成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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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昨天開庭時,大批警力在附近街道戒備,避免意外發生。廖瑞祥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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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問華揚史威靈案
扁還提出多份尚未曝光的多項機密外交文件,聲稱因這些支出無法取得單據,才指示夫人吳淑珍蒐集發票報帳。扁還辯稱:「這些秘密外交細節,說出來可能危害國家安全,不說又會損害自己的抗辯權。」但特偵組認為這些文件不是國家機密,扁仍堅持這些文件應列為絕對機密,雙方認知差距過大,特偵組最後決定封存相關文件,轉送總統府聲請解釋。事後特偵組及扁的律師都拒絕透露文件內容。
昨天上午,陳水扁先到辦公室和三名律師討論答辯策略,下午二時三十分專車進入特偵組,為避免上次扁到法院出庭被踹屁股事件重演,國安局特別拉高層級,動員近一百五十名警察及特勤人員戒護,場外只有幾名愛國同心會成員叫罵,被警方勸離。
特偵組昨先針對華揚史威靈案,由林嚞(音同哲)慧檢察官以證人身分訊問扁一小時,林再會同另兩名檢察官,就國務機要費案以被告身分偵訊陳水扁,至昨晚六時三十分才結束,預計下個月再傳扁說明。
偵訊現場示意圖
因特偵組的偵查庭太小,無法容納3名檢察官、陳水扁和他的3名委任律師,特偵組昨特別選在大會議室開庭。偵訊過程長達4小時,期間扁好幾次側傾身體,還隱隱露出痛苦表情,他說,因為先前出庭被踹受傷,所以不能久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