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花我們的錢
2008年07月14日蘋果日報
現在大家生活這麼拮据,還拿我們的錢補貼政客的選舉開銷,公平嗎?
參選政客只要過5%的門檻,不管當選落選,每張票可以獲得30元的補貼。所以,馬英九可得2億多,謝長廷可獲1億多;立委等其他選舉都一樣。這個制度是援引歐洲有些國家的例子,目的在鼓勵沒錢而有意服務的人出來競選,以免選舉全被有錢人包辦。可是,台灣政客靠這項補貼發財的人不少,選舉竟成為致富之路,讓納稅人情何以堪。
選票補助剝削民眾
小黨要求把門檻降為2%,固然可以嘉惠小黨,可是花我們的錢就更多。德國是把選票補助款給政黨,還算好,台灣是直接給候選人個人。難怪阿貓阿狗都要出來選個什麼阿里不搭了。立院應該廢除這項剝削納稅人的惡法,但立委是獲益人,怎願修法?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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