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惠琪╱台北報導】政治大學校教評會周三決議不續聘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莊國榮,原因是他在任職教育部主秘期間「言行不檢有損師道,嚴重傷害校譽」。事後校方發現若認定莊「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依法莊國榮終身不得再從事教職。政大昨緊急開會尋求補救做法,決定在提報給教育部的公文上加註「不續聘不等於永不得擔任教職」,但是否具法律效力,仍需教育部認定。
公文加註待教部認定
政大原訂昨天向教育部提報莊國榮的不續聘案,發出公文前夕才發現引用的不續聘理由有問題。政大副校長林碧炤昨說,校教評會依《教師法》第十四條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通過不續聘案,但根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若被認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將終身不得從事教職,政大昨一早派員與教育部釐清法條規定,但未找到解套做法,全案將延至下周提送。
教育部官員指出,根據以往的案例,若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定罪」,不但會喪失教職,也會被列入不得聘任的教師名冊,過去被認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教師,均為犯下性騷擾、性侵害、貪污或瀆職案。
政大主秘樓永堅表示,不會更改校教評會的決議,但會在公文上加註「不續聘不等於永不得擔任教職」;對此,教育部不表意見。
莊國榮說:「我只是一時失言,有必要把我當成犯下貪污、性侵等重罪的惡人嗎?」他表示,要申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