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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21日 星期一 登入 加入會員 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地產王車王旅遊王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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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仔搬離徐家 窩小套房

 

自求天地
【特勤組、彭素娟╱台北報導】仔仔和大S交往期間,不在意外界眼光,長期寄宿女方家裡,分手後,他全力衝刺事業,除了在新專輯裡高唱《我不是F4》,希望能闖出自己一片天,也火速搬離徐家,在台北市八德路另覓新居,徐媽也證實,已經很久沒看到仔仔在徐家出現。

 

新家生活機能佳
據悉「大仔戀」告吹後,老家在宜蘭的他已搬離徐家1個多月,悄悄在台北租小套房,前晚活動結束,他搭乘保母車到八德路一棟民宅,下車時他發覺記者跟拍,面帶笑容不以為意,仔仔進屋後至昨凌晨1時,仍未見他出門。
昨在F4預購見面會上,記者欲上前詢問仔仔新居一事,卻被經紀公司主管姚宜君與支向理阻擋,支向理僅說:「他目前是住那裡(八德路)沒錯,已經住將近半年。」至於套房是買的?租的?自己住或跟誰住?他說:「這些我們都不可能回答,他也不可能說,否則沒完沒了!」
據查,仔仔新家生活機能佳,附近小吃店林立,非常適合宅男居住,房子採飯店式管理,以小套房為主,9坪售價約500餘萬元,租金1個月約2萬多元。

 

1/19 9:30pm
仔仔(左)前晚下保母車,面帶笑容準備回家,右為助理。賴泰銘攝
9:32pm
仔仔(右)在助理護送下,回八德路新居休息。


 

  評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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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發表於 2008-01-24 14:47:10.0
分手才是成長的開始
離開徐家
仔仔才會有一個全新的未來
馬英九還是相信黨產是政府送的 發表於 2008-01-21 21:50:48.0
立法委員包工程,政府送錢
仔仔很會鑽錢啊 發表於 2008-01-21 21:32:33.0
仔仔鑽的錢也很多 2個人恩愛甜蜜時都希望黏在一起 住在一起沒什麼 住誰家都沒差吧 但是若結婚後再住女方家 就真ㄉ不太好
誰說不能住女方家 發表於 2008-01-21 16:29:58.0
誰說不能住女方家?
很多人結了婚都住在女方家呀,年夜飯也有人去女方家吃呀!
大家都好奇怪!好像二個人若分手就一定是男生的問題,怪怪!
現在什麼時代了?!真相只有當事人知道啦!痛也是當事人在痛!
大家倒都罵的很起勁?!!!!
Amy 發表於 2008-01-21 16:28:22.0
F4裡, 就他和吳最愛誇張搶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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