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女士在面對這種指控時的第一個反應,如此"理直氣壯".
甚至是"氣急敗壞"指責人"想藉她的知名度"炒新聞.
顯見她EQ處理不夠理想.
比較理智的人,應是"先了解查證"再作足充份準備,逐項回答每一個疑點.而不是抓一個最無傷大雅且對自己有利的雷同段落濛混未識全貌的記者和大眾.這點作法,其實也頗有辨才無礙的"律師"風格.
是不是吳女士在EMBA寫"論文報告"寫多了,養成的"好習慣"?
寫過論文的人都知道,是可以把別人的論述引用進來,但那只是一個"佐證"自己原創推論的"參考",而且必須注明"出處",以示尊重.
"抄襲"的定義,應不是整本或整篇文,一字不差的抄才算.那應該叫"拷貝"吧!也不是在計較,幾個字以內才算,幾的字以外不算.而整體給"讀者"的感受,而不是"作者"的一廂情願自以為.
我們相信吳女士多年來筆耕累積下來的信譽.但若真是"無巧不巧",那應該去想想"為什麼"會那麼巧?下次避免再發生.要不然我真不得不懷疑,妳以前的作品,是否也有這種習慣,而妳不自知.別人也不察.而此次剛好碰到人家是已發表的"白紙黑字"網路文章.才會對妳如此"吹毛求疵"了?
以上,只是對吳大作家良心建議.請勿見怪.
也希望妳在出版界,傳播界繼續有更多更好作品分享大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