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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27日 星期四 登入 加入會員 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地產王車王旅遊王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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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 發表於 2007/10/12 08:56:48
那個人渣竟然還要人家保障他的人權~他傷害了很多女性~沒有判死刑就已經很沒天理了~還要人家給他機會~他在做案的時候怎ㄇ沒給那些女子機會阿~才關10幾年就出來了~如果真的有懺悔~應該把自己關到死~用一輩子的時間來撫平被害人的傷痛~不要每年都聲請假釋~應該是想出來再犯案吧~還有社會有那些人權團體才是亂源~只會保障壞人~社會才會這ㄇ亂~人權團體應該本身就是犯罪人~才會想保障自己的權益吧~好人沒人權~保障壞人人權~
...... 發表於 2007/10/12 01:44:56
我ㄇ給它機會,那誰給受傷ㄉ人機會勒?!
為啥他ㄇ都只是顧他勒?
那些受傷ㄉ人都不顧!!!!
無言 發表於 2007/10/11 18:57:44
何謂人權???華岡之狼無權享有人權!!! 受害人得承受一輩子的痛,誰來撫平她們心中一輩子的創傷?? 難道她們就得自認倒楣嗎? 真是替受害者抱屈啊!講人權也得看是何種罪犯啊!
既然出來了 發表於 2007/10/11 15:50:22
就用自己的行動來證明自己,若是有障礙也是自己做的,還是要自己克服它
.... 發表於 2007/10/11 12:31:53
留你狗命己是最大的慈悲.....不須再妄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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